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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委员透露公车改革“车随人走”

2011年03月06日 21:54 来源于 财新网
建议一要货币化,二要步调一致,不能只进行局部改革

  【财新网】(记者 杜珂)政协委员、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原副书记李宏3月6日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说,今年1月下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分别针对省部级、厅局级以下官员的公车购买程序、公车配备标准、使用程序以及管理程序等内容做出了规定,现已在“内部”下发。各个省市区正在根据文件制定相应的办法。

  管理办法有两大亮点,一是将省部级公务用车的最低使用年限从以往的五年改为八年;二是在调动、提拔职务之后从以前的“人走车换”改为“车随人走”。所谓“人走车换”,是按照以前的规定,干部调动、提拔职务之后,新单位就要向上级车管单位报备、请批,购买新车。

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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