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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消协称iPad差价补偿双重标准不公

2011年03月11日 20:00 来源于 财新网
“因购买渠道的不同,造成待遇不同、权利不同,形成事实上的双重标准,对广大消费者而言显失公平公正”

  【财新网】(记者 许菁)近日,针对苹果公司对iPad1进行差价返还,却因购买渠道不同而实行双重标准的做法,北京市消协表示,苹果公司的做法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有失公平”。

  3月10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声明称,苹果公司在推出ipad2时注意并考虑到购买ipad消费者的感受,进行期限内的差价返还,这一做法值得肯定。但在其他授权经销商处购买这一产品的消费者,因购买渠道的不同而拿不到返还差价,这种做法欠妥并有失公平。

责任编辑:王以超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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