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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提醒法院不是调解组织

2011年03月12日 19:34 来源于 财新网
应当警惕一味坚持调解的司法倾向,这不仅不符合法律赋予的社会地位,与法院性质也不符

  【财新网】(记者 贺信)在审议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提醒说,法院工作应“定分”与“止争”并重,切勿因为强调调解迷失了法院社会功能。

  今年最高法院工作报告总结说,2010年法院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工作全过程。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也一直大力提倡群众司法路线。

  王利明指出,应当警惕一味坚持调解的司法倾向。

责任编辑:王以超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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