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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评论】药家鑫的“激情杀人”可以宽恕吗?

2011年03月28日 09:02 来源于 财新网
药家鑫的杀人确实是出于偶然,没有预谋,但要构成从轻情节意义上的激情犯罪,欠缺一个根本的要件——即被害人的过错。然而这不意味着必须对他施以死刑

  【财新网】(记者 秦旭东)备受关注的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故意伤人案,3月23日在西安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

  在三个多小时的庭审中,被告人药家鑫的多次失声痛哭和表示忏悔,并请求受害者张妙家属的宽恕。而张妙的丈夫王辉则悲愤地质问,“农民就难缠吗?”他甚至表示,哪怕不赔钱,也要判药家鑫死刑,不能让妻子冤死。

  此案的罪与非罪并无争议。据检方指控,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药家鑫在驾车途中将前方同向驾驶电动车的张妙撞倒,因怕张妙日后找麻烦,药家鑫从背包中取出一把尖刀,对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原本顶多是一起交通肇事案,因药家鑫“一念之间”的杀机,转化为故意杀人案。

责任编辑:王以超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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