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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明确追缴措施

2011年04月06日 15:16 来源于 财新网
对于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等行为,除予党纪处分外,还将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日前,中央纪委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对此前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下称《廉政准则》)的一些问题作了进一步规定。

  中央纪委负责同志日前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就《实施办法》的一些问题作了回答。

  据介绍,《实施办法》对于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等行为,除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外,还明确了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对于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多占住房”“兼职取酬”等行为中涉及的物质利益,根据有关规定明确了追缴措施。

责任编辑:王以超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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