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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案一审被判处死刑

2011年04月22日 12:24 来源于 财新网
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前辩护律师关于“激情杀人”的说法曾引起广泛的社会争议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备受争议的药家鑫案,今天(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前的3月24日上午,药家鑫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第一次开庭。当天的庭审还原了去年10月20日那一幕:药家鑫驾驶私家车,在西安大学城附近将骑着电动车的女服务员张妙撞倒。他下车查看,并将正在记车牌号的张妙连刺数刀后逃逸。随后,在不远的地方,他又撞倒两位行人,随即被抓。10月23日,他向警方承认自己撞人后将人杀死,称“怕农村人难缠”。

责任编辑:王以超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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