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4月26日,山东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泰安持枪袭警案案犯刘建军依法判处死刑。
据《山东商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后认为,该案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裁定予以核准。
泰安市持枪袭警案发生在2011年1月4日。当时,泰安警员在协助德州市警方追查一起重大案件准备入户时,突遭室内2名犯罪嫌疑人员开枪射击。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4月26日,山东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泰安持枪袭警案案犯刘建军依法判处死刑。
据《山东商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后认为,该案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裁定予以核准。
泰安市持枪袭警案发生在2011年1月4日。当时,泰安警员在协助德州市警方追查一起重大案件准备入户时,突遭室内2名犯罪嫌疑人员开枪射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