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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三甲医院将试点心脏死亡器官捐献移植

2011年05月04日 14:25 来源于 财新网
2010年,受卫生部委托,红十字会选择十个省市开始试点运行捐献体系,但至今全国仅有46人成功捐献器官,远远不能满足临床需要。知情人士称,此次“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旨在调动医院参与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积极性

  【财新网】(记者 戴廉)器官移植供体的来源有望扩大。2011年5月起,卫生部将在部分三级甲等医院开展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据此鼓励试点医院配合各级红十字会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并可完成相关移植。

  卫生部在日前下发的《关于启动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披露了上述消息。文件还规定,试点将以一年为期,到期后卫生部将对试点医院的移植资质进行核准,决定其是否有资格继续有关工作。

  2010年,卫生部曾委托中国红十字会建立一个由其主导的器官捐献体系,器官来源为非活体、非血缘关系的心脏死亡者。红十字会选择了十个省市,从2010年开始试点运行捐献体系。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曾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之所以选择红十字会这样的非政府组织,是希望建立一个独立于医疗机构之外的体系。不过,该试点启动一年来,全国仅有46人成功捐献器官,远远不能满足临床需要。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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