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海口7月1日起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2011年05月23日 17:55 来源于 财新网
根据测算,海口市民每户每月平均将缴纳7元。按摩、洗浴等特种行业收费标准,比居民要高出一半左右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5月22日,海南省海口市环卫局表示,海口将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采用水消费系数法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据海南省《南国都市报》报道,《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收费对象分为五组,并以应缴纳额75%计收。

  第一类居民组是指以家庭形式居住的每户居民,收费标准为0.37元/吨水。以海口市居民每户每月平均消费水量18.8吨测算,海口市居民每户每月平均缴纳生活垃圾费为6.95元。

责任编辑:王以超 | 版面编辑:运维组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