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下月启动

2011年06月02日 15:02 来源于 财新网
今年试点范围覆盖全国60%的地区,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在内的养老金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昨日(6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今年试点范围覆盖全国60%的地区,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新华网报道,根据决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居民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政府对参保居民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

责任编辑:王以超 | 版面编辑:运维组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