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全国首例交通执法人员醉驾案作出审判

2011年06月23日 12:23 来源于 财新网
浙江温州交警副大队长胡基林因醉驾被判拘役3个月、罚金3000元人民币,并被开除公职。其警察生涯宣告终结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近日,浙江温州的交警副大队长胡基林,因醉驾被判拘役3个月,成为“醉驾入刑”新规实行以来,全国首名因醉驾获刑的交通执法人员。

  新华网的报道称,胡基林原为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温州支队副大队长。

  2011年6月11日凌晨,胡基林酒后驾驶一辆黄色福特轿车,沿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车辆行经锦绣路和车站大道交叉路口时,追尾撞上同车道前方等候红灯的出租车,造成两车损坏。

  经检测,胡基林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27 mg/100ml,超过了醉驾标准(80 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被警方刑拘。

责任编辑:王以超 | 版面编辑:运维组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