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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修法强化政府责任 学者指向下赋权不足

2011年06月29日 09:44 来源于 财新网
修法重点在降低职业病诊断门槛、理顺监管体制,学者称关键应在赋权劳动者

  【财新网】(记者 蓝方)在一起又一起职业病患者集体维权事件的推动下,施行了九年的《职业病防治法》终于迎来大修。

  2011年6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

  业内普遍认为,此次修法的直接动因是2009年河南工人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包括其后湖南耒阳及张家界、北京房山、甘肃古浪等地尘肺病工人集体维权事件,均将职业病诊断、索赔中的程序问题暴露无遗,凸显修法紧迫。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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