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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塘聚众事件两官员被免职

2011年07月08日 20:55 来源于 财新网
新塘镇党委书记、副书记被免职,同时提名依法免去新塘镇镇长职务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6·11”新塘大敦村聚众滋事事件处理结果公布,新塘镇党委书记刘观佑被免职,同时免去麦文光新塘镇党委副书记之职并提名依法免去新塘镇镇长职务,大敦村党支部书记吴权深、村民委员会主任卢锦秋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月7日,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召开会议,会上通报了上述处理结果。此外,增城市有关部门还对引发事件的有关治保会人员做出处理。对在现场与王联梅夫妇拉扯争执的治安联防队员卢某,予以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并做出开除处理;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治保会常务副主任卢某予以开除。

责任编辑:毕爱芳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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