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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力推慈善事业公开透明

2011年07月15日 17:17 来源于 财新网
公开透明是基本原则,五年内对慈善资金从募集、运作到使用效果实行全过程监管

  【财新网】(记者 蓝方)“十二五”期间,民政部将着力完善慈善事业监管体系,并将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规模和领域,资助、支持公益慈善组织发展。

  2011年7月15日,在第六届中华慈善奖表彰大会上,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发布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年~2015年)》(下称《纲要》)。

  根据《纲要》,平等自愿、公开透明乃是公益慈善的首要原则。据此,强捐、索捐、变相摊派等行为将被禁止,慈善捐赠程序、善款善物的管理和使用方式、捐助效果评估等信息需通过有效形式公开,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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