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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火案四名责任官员被控滥用职权(更新)

2011年07月18日 09:52 来源于 财新网
在未立项、无施工许可、无消防备案、无施工方案的情况下,仍越权实施保温项目,并违规指定静安建总为中标单位,使该项目脱离行政监管;分别涉嫌受贿最低12万元不等

  【财新网】(记者 谢海涛 实习记者 栾文钰)7月18日9时30分,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海大火案,五名责任人首批受审,分别是上海静安区建交委四名官员及一名企业人员。

  五名责任人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受审,他们是静安区建交委主任高伟忠、静安区建交委副主任姚亚明、静安区建交委综合管理科科长周建民、静安区建交委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权、上海市金山区添益建材经营部经理冯伟。其中,高伟忠是该案中被采取司法措施的职位最高的官员。

责任编辑:毕爱芳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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