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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罪上海大火(连载2)】静安建交委的利益共同体

2011年08月08日 10:52 来源于 财新网
高伟忠等人对静安建总及佳艺公司一直颇为照顾,既为它们承接工程,又借助它们进行利益输送,并从中谋求自身利益

  【财新网】(记者 谢海涛)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曾在2011年全国两会上,把上海大火的根源归结为,静安区主管建设部门及下属企业彼此形成了利益共同体,下属企业为主管部门支付费用,主管部门为下属企业承揽工程,甚至不惜以身试法。

  在静安区建交委领导中,1988年毕业于上海工业大学环保专业的高伟忠,就出身于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下称静安建总)。

  在静安区建筑市场领域,静安建总和其他区属国企一样,处于利益链条的上游。其前身为创建于1979年的上海静安区住宅建筑工程。至1996年1月15日,静安区建设委员会向区政府请示组建静安建总,理由是:静安区城市建设事业发展加快,而施工企业以市属企业为主,建筑税收外流。组建静安建总,承担静安区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可以使新建项目的税收属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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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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