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住建部要求农村危改房抗震烈度不得低于6度

2011年08月10日 14:31 来源于 财新网
 一般情况下,农村危改房抗震设防烈度按建房地所属县(市)的设防烈度取用;相较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提出的抗震设计要求,农村危改房的基本抗震设防目标要低

  【财新网】(记者 汪苏)住建部日前对农村危房改造中的抗震标准作出规范,要求农村危改房抗震设防烈度不得低于6度。

  中国抗震设防烈度,目前分为6度至9度。根据2002年实施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根据住建部发布的这份《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下称《抗震要求》),一般情况下,农村危改房抗震设防烈度应按建房地所属县(市)的设防烈度取用,当建房地距离所属县(市)较远时,也可参照临近县(市)设防烈度取用。

责任编辑:王以超 | 版面编辑:运维组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