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河南一副县长免职不停职 获任政法委书记

2011年08月10日 19:39 来源于 财新网
依现行规定,凡遭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任同规格领导职务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河南省泌阳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王新科,2010年3月因一起矿难事故被免职。但实际上并未离职。在过去一年内,他仍以副县长身份工作,并参与多项活动,还被任命为县委政法委书记。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10年3月,泌阳县顺达矿业有限公司发生透水事故,11人被困井下,最后9人不幸遇难。时任泌阳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的王新科被免职。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运维组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