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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面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

2011年08月15日 18:09 来源于 财新网
计划3-5年完成;仅厂办大集体人员安置就需1000亿元以上

  【财新网】(记者 汪苏)试点五年多的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今年起将在全国范围推行,计划3-5年内完成。目前,中国政府已就此出台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补助方式和监督检查等做了明确规定。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企业司和干部教育中心日前举办了全国厂办大集体改革暨财政企业政策培训班,全国各省(区、市)财政厅(局)企业工作相关负责人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所谓“厂办大集体企业”,是指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一些国有企业资助兴办、向国有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的集体所有制企业。随着地方国企改革的深入,这些集体企业产权不清、机制不活、人员富余、市场竞争力弱等问题日益突出,大量企业停产、职工失业。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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