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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放宽廉租房申请条件

2011年08月18日 16:44 来源于 财新网
对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大幅放宽,且正酝酿“先租后售”模式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上海市日前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和配租标准的通知》,在原有基础上对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进行大幅放宽。今年下半年各区(县)将重点加大房源筹措力度,届时或将允许廉租房“先租后售”。

  此次按家庭人数进行分档,收入准入标准从原有统一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100元,调整到三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600元;财产准入标准方面,从原有按家庭统一标准调整为按人均标准设定,将财产准入标准从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调整为三人及以上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考虑到家庭规模对日常生活支出影响等因素,对两人及以下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放宽到低于1760元,人均财产放宽到低于5.5万元。此外,单身人士申请廉租住房的年龄限制也从年满40周岁放宽到年满35周岁。

责任编辑:毕爱芳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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