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许菁)日前,安徽省庐江县试行干部任前财产公示制度,对拟提拔的副科级干部进行财产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该项试点具体由庐江县纪委负责。
近日,安徽省庐江县出台《拟任副科级干部财产公示实施办法(试行)》,其中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被确定为副科级干部考察对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如实申报个人财产。
上述文件要求,干部财产公示与任职公示一并进行,公示范围相同,拟提拔为镇、单位副科级干部(非领导职务)的,在本镇、本单位公示;拟提拔为镇、单位副职(副科级领导干部职务)的,在全县范围内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