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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定没收潜逃贪官财产新规

2011年08月25日 11:34 来源于 财新网
法学专家称,有了此规定,中国向境外追缴财产就有了依据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8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新增规定,对潜逃的贪官、恐怖分子,可没收其非法所得。

  此前,由于中国现行法律不允许缺席审判。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犯罪嫌疑人逃匿或死亡,无法到案时,诉讼程序就无法启动,这使犯罪分子的非法财产长期无法追缴。此次规定,就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

  据新华社报道,此次“草案”专门新增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具体内容如下: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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