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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昌建言刑诉法修订:无救济则无权利

2011年08月30日 16:13 来源于 财新网
田文昌表示,有些规定必须设立救济条款,有相应的法律后果;刑诉法38条带有歧视性,应该取缔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有“小宪法”之称刑诉法,主要是规范、限制以公检法为代表的公权力,保障被告人权益的一部法律。

  正在全国人大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订草案,引来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而此次修订,涉及现行的刑诉法如何与律师法、如何与去年两高三部出台的“两个证据规定”衔接,在律师界反响尤为强烈。

  此间,来自实务界的律师,纷纷建言发声,以期此次刑诉法修订中,能充分体现其诉求。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田文昌接受财新记者采访,表达了对此次修法的意见。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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