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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火维权系列案四】追问致命起火大楼的秘密

2011年09月05日 10:51 来源于 财新网
大楼本身的消防设备问题,以及胶州路教师公寓本身涉嫌违法批准建造的问题,也是关键

  【财新网】(记者 谢海涛)上海11.15大火案发生后,公众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着火的原因,以及外界的抢救上,而对大楼本身的消防设备问题,却着眼甚少。受21户受害居民委托的律师袁裕来认为,这是更加关键之处。

  而随着对大楼前世今生的追究,胶州路教师公寓本身涉嫌违法批准建造的问题,也得以浮出水面。

  胶州路728号大楼建于1997年,1998年投入使用。《上海市消防监督管理若干规定》(1993年)第3条规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火设计必须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防火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应报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第7条规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或本规定第四条所列的内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参加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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