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肖尔亚)以个人名义向康菲和中海油发起公益诉讼、要求设立100亿赔偿基金的北京律师贾方义,再次引来舆论关注。他公开呼吁对康菲启动刑事调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9月5日,北京华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方义向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检察院和国家海洋局分别递交公开信,要求国家海洋局向刑事司法机关对康菲公司提出控告,启动刑事司法调查程序。
第二天,即9月6日,贾方义又在北京举行“康菲漏油事故刑事责任新闻发布会”。他表示,在中国追究康菲刑事责任是有法律依据的。其中,《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