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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方解释智障者吕天喜收监曲折

2011年09月19日 18:07 来源于 财新网
监狱方收监时就发现吕有精神障碍,向有关方面反映后未果,最后“只得接收”
2011年8月30日,河南洛阳嵩县,吕天喜展示释放证明书。 曹福川/CFP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河南嵩县智障农民吕天喜,曾被三门峡监狱收监三年。近日,三门峡监狱刑罚执行科科长呼铁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狱方当时迫于某种压力,“不能拒收”吕天喜,最后“只得接收”。

  据《河南商报》报道,吕天喜案的相关法律文书显示,吕由洛阳市西工区检察院起诉,起诉书称:被告人田星,男,50岁左右,小学肄业,自称嵩县纸房乡宋岭村人。因涉嫌抢劫被起诉。认定事实理由源于被告人供述。

  洛阳市西工区法院的判决书称:被告人田星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对抢走55元现金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认。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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