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日前,北京市通州区原建委主任仇春利因受贿867万余元,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仇春利现年54岁,曾任北京市通州区区长助理、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通州区建设委员会主任、通州区国资委主任等。2009年8月,仇春利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其妻赵向梅也在三天后被查获归案。
据《北京晨报》报道,法院查明,1994年至2008年,仇春利在办理企业资质升级、承揽建筑工程、开发房地产项目、企业改制等事项上,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曾23次单独或伙同其妻赵向梅、其弟仇秋利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6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