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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裸官”澳洲被诉 获刑26年

2011年09月26日 20:59 来源于 财新网
伙同他人把住房基金至境外,约4000万元人民币转至澳大利亚;这是中方与澳大利亚第一次联手成功追诉外逃贪官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9月14日,外逃至澳大利亚八年的原广东省南海市置业公司(国企)经理李继祥,被澳大利亚昆士兰州高级法院判,以洗钱等罪判入狱26年。

  这是中方与澳大利亚第一次联手成功追诉外逃贪官。《人民日报》报道了这一消息。

  据上述报道,案件于9月12日庭审结束,次日,陪审团裁决李继祥被控的九项罪名成立。14日,澳大利亚昆士兰州最高法院宣判李继祥因洗钱罪,判处监禁14年至少入狱10年;因利用犯罪收益违反澳国刑法1995第400章第4条,判处监禁12年至少入狱9年。上述刑罚于2011年9月13日起同时执行,九年内不准获假释。此外,其转移至澳大利亚的价值4000万元的财产中,已有3000余万元收缴回国。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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