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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出台资助学前教育细则

2011年09月29日 19:45 来源于 财新网
中央财政对西部省份改建幼儿园,补助80%;对中部地区,中央补助60%;东部困难地区,分省确定补助比例
2011年5月19日,山西运城一个乡村幼儿园里,一名全托管的孩子正在园内用午饭。 刘宝成/CFP

  【财新网】(记者 李永春)日前,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发文,明确中央财政资助各地发展学前教育的细则。中央财政将安排“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支持各地发展普惠性、低收费的民办幼儿园。

  针对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严重落后的现状,中央政府要求,可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在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等手段,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近年来,农村出现了一定数量的闲置校舍。利用这些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有望增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为此,中央财政将从2011年始,用3年时间,支持中西部和东部困难地区选择农村闲置校舍等改建成幼儿园。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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