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谢海涛)9月29日,律师袁裕来收到来自上海市政府的告知书:根据政府信息“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你们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信息公开职责权限范围。”告知书还称,相关信息已通过上海慈善网等公布。
此前的9月3日,上海胶州路728号教师公寓21户灾民,委托律师袁裕来,向上海市政府申请公开上海大火中善款捐赠来源、发放等信息。(相关报道参见:追问上海大火慈善账)
袁裕来认为,上海大火的善款,虽然分别是由上海慈善基金会及其分会等单位接受的,但收取、汇总统计、将捐赠发放给灾民,显然是“11·15”火灾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上海市静安区“11·15”火灾事故善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要职责。由于该小组是上海市政府组建的临时机构,法律责任应该由上海市政府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