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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火维权系列案九】被捆绑的善款松绑发放

2011年09月30日 14:28 来源于 财新网
此前被抨击“打包”发放的爱心帮扶资金余款,将不与其他赔偿和救助资金捆绑,灾民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单独领取
2010年11月20日,上海“11·15”大火事故现场,大批市民自发来到这里,祭奠火灾遇难者。钟阳/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谢海涛)9月29日,律师袁裕来收到来自上海市政府的告知书:根据政府信息“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你们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信息公开职责权限范围。”告知书还称,相关信息已通过上海慈善网等公布。

   此前的9月3日,上海胶州路728号教师公寓21户灾民,委托律师袁裕来,向上海市政府申请公开上海大火中善款捐赠来源、发放等信息。(相关报道参见:追问上海大火慈善账

   袁裕来认为,上海大火的善款,虽然分别是由上海慈善基金会及其分会等单位接受的,但收取、汇总统计、将捐赠发放给灾民,显然是“11·15”火灾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上海市静安区“11·15”火灾事故善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要职责。由于该小组是上海市政府组建的临时机构,法律责任应该由上海市政府承担。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赵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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