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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支持新疆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

2011年10月09日 16:55 来源于 财新网
给予开发区10项政策扶持。包括2011年至2015年,每年给予两地一定数额的补助;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地计划指标给予适当倾斜;适时开放伊宁机场、霍尔果斯铁路两个口岸等
红色区域表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方位;蓝色区域表示喀什经济开发区方位。

   【财新网】(见习记者 林韵诗)国务院近日发文,提出若干具体措施支持新疆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的建设。

  日前下发的《关于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到2015年,要基本完成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大幅度提升开发区的综合经济实力、产业竞争力,为推动新疆跨越式发展发挥重要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根据《意见》,喀什开发区将重点发展商贸物流、出口机电产品配套组装加工、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产业,霍尔果斯开发区重点发展化工、农产品深加工、生物制药、可再生能源等产业。

责任编辑:康伟平 | 版面编辑:赵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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