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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称中国精神卫生立法迈向社会关怀

2011年10月12日 10:33 来源于 财新网
《精神卫生法》(草案)有若干个条文体现了“社会关怀”的立法宗旨;《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明确了精神病强制医疗的司法化。但这些进步要落实尚需进一步明确救济渠道
广州白云区精神康复医院。 乐声 / 东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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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建言精神卫生立法

  【财新网】(记者 罗洁琪)2011年,中国的精神卫生立法进入高峰,而且,立法内容显示,立法的宗旨已经从社会控制迈向社会关怀。

  10月10日是世界精神卫生日。深圳市两个关注精神病患者的民间组织“衡平机构”和“精神病与社会观察”在其联合发布的《2010-2011精神病与社会观察报告》中如此提出。

  报告分析了《精神卫生法》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这两个草案均在今年由立法部门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对于《精神卫生法》(草案),报告认为,在2011年9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文本,有若干个条文体现了“社会关怀”的立法宗旨。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丁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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