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昕
自从2009年1月国务院正式出台“新医改方案”以来,在医疗保障改革和医疗体制改革两方面,“新医改”的进展呈现严重的不平衡。医保改革正在稳步前行;但是医疗体制改革,尤其是公立医院改革,却裹足不前。
医保改革的目的,一是通过医疗保险分散百姓医药费用的风险,二是让医保机构扮演“团购”角色,制约医药费用上涨的幅度。可是,如果公立医疗机构主宰甚至垄断了医疗服务市场,而且效率不彰,即使医保改革到位,医保机构也缺少选择权,众多抑制医药费用上涨的改革措施根本无法推动。医保改革对“看病贵”的缓解作用,会由于医疗体系改革的迟缓而大幅抵消。如果公立医院改革不顺利,那么“新医改”就不可能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