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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质检将改垂直管理为地方管理

2011年10月18日 14:04 来源于 财新网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办发[2011]48号文,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由垂直管理改为地方管理
资料图:济南一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门牌。 李伟 /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叶逗逗)工商、质监省级以下将由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这个消息最近几天成为工商和质检两大系统内部热议的话题。

  10月14日,中国红盾论坛上出现了一份国办发[2011]48号文件,名称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称,随着形势的发展,特别是2009年《食品安全法》公布实施以及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由省级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分级管理后,工商、质检部门仍实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市、县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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