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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公布恐怖组织及其人员名单

2011年10月25日 11:25 来源于 财新网
出台《反恐怖法》时机尚不成熟,立法者先行制定“反恐怖决定”
2003年8月25日,反恐演习场上的执勤士兵。 CFP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昨日(10月24日),国务院就《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下称《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该《决定》首次对恐怖活动、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做出界定。公安部将公布恐怖组织及其人员名单。

  据新华社报道,《决定》把恐怖活动界定为“以制造社会恐慌、胁迫国家机关或者国际组织为目的,采取暴力、破坏、恐吓或者其他手段,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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