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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法草案明确非自愿治疗程序

2011年10月26日 19:26 来源于 财新网
强制收治精神障碍患者程序缺失,导致“被精神病”事件时有发生,对社会稳定造成了负面影响。本次立法有望改变这一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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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记者 罗洁琪)目前正在接受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精神卫生法(草案)》,明确规定了非自愿治疗的程序。

  卫生部部长陈竺10月24日就草案内容作说明时承认,强制收治精神障碍患者程序缺失,个别地方发生的强制收治案例引起患者及其亲属的强烈质疑,“被精神病”不时成为舆论热点,对社会稳定造成了负面影响。

  上述现象成为精神卫生立法的重要理由之一。草案就非自愿治疗的程序规定了“送、诊、治”三个环节,另外,还规定了病人出院的权利。

责任编辑:段宏庆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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