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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二审微调 患者有望申请民政救助

2011年10月27日 19:56 来源于 财新网
成立职业病救治基金的建议未被采纳,或将提高职业病防治违法成本
2010年3月17日,安徽淮北市,农民工把水泥往运输汽车上搬运。 五河 /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蓝方)2011年10月24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下称二审草案)第二次接受审议。

  此前在6月底上会审议的一审草案,着力梳理政府监管体制、降低职业病诊断门槛。二审草案在此基础上有所微调,对职业病人的保障和救助,以及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进行了修改。

  职业病救治基金无影踪

  当前以尘肺病病人维权为主体的职业病群体性事件,其中不少是历史遗留问题。企业甚至已倒闭破产,工人劳动关系缺失,无法纳入工伤保险,得不到合理赔偿,不少人将维权矛头指向政府,要求地方政府给予一定补偿。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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