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蓝方)在刚刚结束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下称二审草案)第二次接受审议。对于草案内容的评价,仍有大量不同意见。
2011年10月31日,长期关注职业病立法实践的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下称义联中心)召开对二审草案的解读座谈会。义联中心主任黄乐平认为,相较于一审草案,二审草案对很多问题做出了改进,但还应进一步强调劳动者的主体地位。
厘清部门责任有进步
【财新网】(记者 蓝方)在刚刚结束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下称二审草案)第二次接受审议。对于草案内容的评价,仍有大量不同意见。
2011年10月31日,长期关注职业病立法实践的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下称义联中心)召开对二审草案的解读座谈会。义联中心主任黄乐平认为,相较于一审草案,二审草案对很多问题做出了改进,但还应进一步强调劳动者的主体地位。
厘清部门责任有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