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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副秘书长受贿上千万 涉土地矿产等多领域

2011年11月02日 16:24 来源于 财新网
据检方指控,原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白志明涉嫌受贿,主要涉及在建设工程、公司并购、土地和矿产开发等领域,金额达一千多万元
原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白志明。 图片来自网络

  【财新网】(记者 周凯莉)10月31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法院就白志明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一案,公开开庭审理。(相关:贪官总有新花样  16篇与贪官相关的文章

  涉嫌受贿,为赤峰市检察院指控的四项罪名中,最为严重的一项。检方指,2001年8月至2008年11月,被告人白志明利用担任锡林郭勒盟行署副盟长、锡盟盟委副书记、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等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023万余元(10235507.84元)、2万美元、1万欧元。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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