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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志明涉嫌贪污账单

2011年11月02日 16:26 来源于 财新网
原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白志明的另一项罪名,被控贪污502万元,涉及给水专项资金、购买公车资金,以及纪委专项资金等

  【财新网】(记者 周凯莉)10月31日在赤峰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的原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白志明,被控的四项罪名(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中,贪污罪指控涉及金额五百余万元。

  检方指控,2001年至2008年底,被告人白志明利用担任锡盟行署副署长、锡盟盟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锡盟盟委副书记、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等职务的便利,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价值人民币502万元。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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