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周凯莉)去年新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用)》被指涉嫌相貌、残疾等歧视。
11月17日上午,反歧视公益机构“天下公”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发出建议信,要求三部门就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并修改或删除相关规定,避免公安、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在录用公务员过程中“以貌取人”及“残疾歧视”的现象。
据公开资料,目前残疾人公务员的比例普遍低于法定要求的1.5%,最低的只有0.39%。上海市人社局公开的信息中显示,事业单位中残疾人占总员工人数的1.3%;昆明市人社局统计显示,从2004年至今,政府机关通过公开招考共新录用公务员5917人,有1人属于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