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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校车车祸人均赔偿43.6万元

2011年11月18日 15:39 来源于 财新网
包括人身保险和优抚救助金;部分幼儿参加商业保险,赔付金已拨付至正宁县
11月16日,甘肃省庆阳市,车祸现场,幼儿园校车被撞得变了形。 甘芬/中新社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11·16”甘肃正宁校车事故的赔偿标准初定,包括人身保险和优抚救助金在内,每人赔偿43.6万元。目前,该事故已经造成21人死亡,其中18人为幼儿。

  中新网消息称,赔偿标准尚未完全确定。当地有关部门已研究制定了“11·16”特大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并配合中国人寿和中国人保公司,启动特殊重大保险理赔“绿色通道”,核实伤亡人员投保信息,确定赔付金额。

  据上述报道,中国人寿已经核实确认3名死亡幼儿、9名受伤幼儿参加了商业保险,赔付金额已经通过“绿色通道”付到正宁县支公司。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丁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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