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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立规业委会选举 街道办干部任筹备组长

2011年11月23日 10:08 来源于 财新网
该市拟出台新规,在小区业委会选举中强化基层政府组织的作用,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长须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财新网】(实习记者 陈珣)广州拟出台业主委员会选举新规,强化基层政府在小区业主选举中的作用,首次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组长必须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业主代表存在不符合筹备组业主代表条件情形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以取消其业主代表资格,这一新规引发一些业主的担忧。

  11月18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其网站上对《广州市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程序指导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导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具体征求时间为11月19日至28日。

责任编辑:毕爱芳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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