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张艳玲)与普通住房标准调整同步,从2011年12月10日起,以二手房交易网签日为准,北京市将重估二手房计税价格,严禁“阴阳合同”。
2011年11月25日,北京市建委、地税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公布了上述调整。
该通知规定,北京市将由市财政、地税、建委应用房地产批量估价技术确定“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值”,并根据市场交易情况动态更新。二手房交易双方在网签时申报房屋成交价格,对申报价格符合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值的,按照申报价格征收税款;对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按核定计税价格征收税款,有正当理由的,按申报价格征收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