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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甘肃省庆阳市
“11·1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2011年11月29日 12:52
要创新校车经营管理模式,完善公共财政支持补贴政策,提高校车的普及应用程度;严查校车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甘肃省庆阳市“11·1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201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1年11月16日9时15分许,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小博士幼儿园一辆号牌为甘MA4975的运送幼儿的校车(核载9人、实载64人),由西向东行驶至正宁县正(宁)周(家)公路榆林子镇下沟村一组砖厂门前路段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号牌为陕D72231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正面相撞,造成21人死亡(其中幼儿19人)、43人受伤。据初步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是甘MA4975小客车严重超员,在大雾天气下逆向超速行驶,导致事故发生。该事故暴露出一些地区存在车辆违法严重超载、非法擅自改装车辆以及有关部门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管有漏洞等突出问题。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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