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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价前购房惨“被豪宅”
北京业主不满普宅新规再维权

2011年11月29日 20:34 来源于 财新网
新规出台后,以2.5万/平米买了67平米小户型房的小李,仍需按照豪宅的标准交纳契税,但楼下同一户型的业主,因为在降价后以2.1万/平米的价格购买,则可以享受普通住宅的税收优惠
2009年12月21日,北京房地产配图。 魏尧 / 东方IC

  【财新网】(实习记者 王箐丰 记者 张艳玲)“同一小区、同一户型的房子,就因为我在降价前买的,比楼下的高4000块钱,就不能享受普通住宅契税标准?” 北京东五环外楼盘“远洋一方”的业主小李对财新记者表示,她认为新颁布的普通住宅标准不合理。

  2011年11月28日,上述小区多名业主相继到北京市地税局、住建委维权,希望政府能考虑到他们的情况,让“刚需”业主享受到契税优惠。

  此前11月25日,北京市调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宅”标准,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调整为按照全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结合区位调整系数确定,2010年,北京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0元。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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