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王箐丰 记者 张艳玲)“同一小区、同一户型的房子,就因为我在降价前买的,比楼下的高4000块钱,就不能享受普通住宅契税标准?” 北京东五环外楼盘“远洋一方”的业主小李对财新记者表示,她认为新颁布的普通住宅标准不合理。
2011年11月28日,上述小区多名业主相继到北京市地税局、住建委维权,希望政府能考虑到他们的情况,让“刚需”业主享受到契税优惠。
此前11月25日,北京市调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宅”标准,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调整为按照全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结合区位调整系数确定,2010年,北京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