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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呼吁以“基本生活需求”作为普宅标准

2011年12月01日 15:36 来源于 财新网
以面积和价格界定的普通住宅标准,难以满足居民的真正需求,真正的需求是什么,市场监管者应如何为住宅标准定规?
11月22日,刘先生和自己两岁的孩子在北京中关村甲3号“熙典华庭”廉租房中。刘先生的房子是两居35平米,没有客厅,每月个人承担67元。 中新社发 张浩/摄

  【财新网】(记者 张艳玲)以面积和价格界定的普通住宅标准,难以满足居民的真正需求,学者呼吁以“基本生活需求”作为普通住宅标准。

  11月25日,北京市公布调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宅”标准,按照全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结合区位调整系数,确定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住建部专家、当地节能置业总工程师陈音认为,普通住宅的设计标准其实是一个更广意义上、社会学层面的事情,就是人对居住的要求是什么?他说,这个标准一定是从人口学、社会学调查开始,根据人的结构、生活形态做出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指标。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丁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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