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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协建议败诉方承担律师费

2011年12月02日 18:06 来源于 财新网
律师业建议,把上述规定写入《民事诉讼法》,有助于遏制恶意诉讼

  【财新网】(记者 杜珂)12月2日,全国律师协会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报送《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律师修改建议稿(下称《建议稿》)。全国律协建议,由败诉方当事人负担律师费等合理费用,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按败诉比例赔偿。

  《建议稿》指出,在民事诉讼中,败诉方当事人负担律师费等是国际惯例。败诉的当事人除了要支付本方律师费用,还需负担对方的律师费用,因此,当事人将会在充分地权衡利弊后才会提起诉讼。

  即使是潜在的被告,也更有可能与对方协商、和解以解决争端。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写入《民事诉讼法》,不仅不会导致滥诉,反而可遏制恶意诉讼,增加违约、违法成本,节约司法资源,有助于建设法治、诚信社会。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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