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婧)国家环保部11月29日发函,退回湛江港—铁山港原油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退回原因主要有二:其一,工程存在“未批先建”情况,但报告书未全面反映工程建设过程中路由、施工方式等情况及相应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未提出相应的整治方案和补救措施。
其二,工程管道穿越雷州青年运河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和青建岭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尚未得到广东省政府的认可。
国家环保部意见函认为,其报告书应按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中国石化原油管道穿越广东省湛江市青年运河和青建岭水库水源保护区意见的函》(粤环函〔2011〕1142号)中的要求,处理好项目与水源保护区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