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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坚决打击公务员放高利贷活动

2011年12月07日 20:26 来源于 财新网
民间借贷在实践中存在着交易隐蔽、风险不易监控等特点,容易引发高利贷、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以及非法集资、暴力催收导致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问题
青岛某公司打出的民间借贷广告。 CFP

  【财新网】(记者 叶逗逗)针对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最高法院于12月6日向全国各级法院发出《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并明确提出组织专门力量对重点地区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活动进行专题调研、及时出台相应规范,坚决打击公务员以营利为目的进行的高利放贷或担保活动,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要依照有关政策、法律从严惩处等建议。

  据新华网报道,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肯定了民间借贷的积极意义。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的有益和必要补充,在客观上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社会融资需求,增强了经济运行的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促进了多层次信贷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责任编辑:段宏庆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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